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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

  劳动社会保障部委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—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。外企培训中心是被指定的培训及鉴定的机构之一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选拔、新酬福利管理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。其职业能力特征是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、沟通能力、协调与合作能力、解决问题能力,并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。考试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,若单项成绩合格,可保留成绩,参加下一次的单项补考。合格后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。2007年下半年鉴定将于5月举行。考前由资深专家串讲,并开辟专用网页为学员提供复习资料。


 

申报条件: 
(一)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2、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3、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4、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二)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者;
2、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3、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者;
4、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者;
5、具有大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者;
6、具有高中、中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
(三)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   1、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   2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   3、具有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   4、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   5、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;


 
培训科目:
     人力资源规划/招聘与配置/培训与开发/考核与评价/薪酬福利管理/ 劳动关系管理

时间安排 : 
高师班:周六/日全天9:00-16:00 集中班
师级班:周日全天9:00-16:00 2007年3月4日 论文提交封面及撰写格式下载  
助理班:周六全天9:00-16:00 2007年3月3日

上课地点:
    外企办公楼教室    

报名需带:
    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年限证明 四张照片(1张2寸、3张1寸)

费  用:

人力资源师(二级)
原价
新春优惠价
好友共享价
团体价(≥3人)
2380元
2000元
1880元
1680元
首付1200元,二期费用按评定成绩补交
助理人力资源师(三级)
原价
新春优惠价
好友共享价
团体价(≥3人)
1380元
1000元
880元
820元
首付700元,二期费用按评定成绩补交

报名地点:
(总部)外企集团办公楼一层121房间(44路雅宝路下车;地铁朝阳门站下车往南走路东)
(西部)紫金大厦703室(西北三环苏州桥北50米;公交车万泉庄站下车路东即是)

咨询电话:
(总部)85636523 85618888-23081 陈老师
(西部)82658168 82658018 82658878 曹老师

网 址:www.fesco-training.com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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